報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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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本澳有志進修之人士,不論職業與學歷(除章程已有資格限制者外),均可報名修讀本校開設的課程。
- 報名時須帶備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填寫報名表一份,繳交全期費用和吋半相片一張,先報先錄取。部份課程報名辦法另列。
- 已繳費用,概不退還,也不辦理中途退學、換人,轉課程及順延下期課程的一切手續。
- 若課程未能開辦,則所繳費用以支票或現金方式全數退還。
- 大專或以上學歷在職兼讀課程之處理辦法,按該課程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 已報名修讀本校開設的課程之學員,請關注該課程的上課時間、學員需自備用具,本校不另行通知。
- 本招生章程的課程已納入“終身學習獎勵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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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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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校時必須攜帶"學員證",並於上課前到辦事處蓋印,以方便校方隨時檢查。
- 課程只許學員本人上課。不准由別人替代或帶親友旁聽,否則刑責自負。
- 保持衣履整潔,以重儀表。
- 上課時不得吸煙、吃東西和隨便談話。
- 注意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或丟棄廢物。
- 愛護公物,如有損毀,應負責賠償。
- 上課時須關閉手提電話及傳呼機。
- 如遇下列情況,本校停止上課,所缺課時另行補上或按原上課時間順延:
(一)本澳氣象台懸掛八號或以上之風球,
(二)本校所定之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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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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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註明需考試之課程,學員修讀完畢而成績及格者,可申領結業證書;缺考或成績不及格而上課時數不少於百分之七十者,可申領修業證書。
- 其他課程,學員修讀完畢,其上課時數不少於百分之七十者,可申領修業證書。
- 所有證書及證明書,均需憑有效學員證登記申領,否則恕不受理。
- 申領證書及證明書都需繳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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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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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30日至4月1日(星期五至日) ── 復活節
- 2018年4月5日(星期四) ── 清明節
- 2018年5月1日(星期二) ── 勞動節
- 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 ── 佛誕節
- 2018年6月18日(星期一) ── 端午節
附註:上述假期不適用於大學及不在本校校址上課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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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預告
本校第119期課程將於
2018年5月上旬招生
2018年6月下旬開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