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2023年面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招收碩士研究生簡章
華僑大學2023年面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招收碩士研究生辦法
為適應澳門高層次人才需求,為澳門社會經濟發展服務,華僑大學與澳門業餘進修中心協商,在澳門招收舉辦建築學、土木水利、企業管理、法律、美術等5個碩士研究生班。
一、招生專業及簡介
(一)招生專業與類別
層次 |
學院代碼及名稱 |
專業代碼及名稱 |
學習形式 |
學制 |
碩士 |
085建築學院 |
081300建築學 |
非全日制 |
3年 |
086土木工程學院 |
085900土木水利 |
非全日制 |
3年 |
120工商管理學院 |
120202企業管理 |
非全日制 |
3年 |
030法學院 |
035101法律(非法學)
035102法律(法學) |
非全日制 |
3年 |
130美術學院 |
135107美術 |
非全日制 |
3年 |
(二)專業簡介
1. 建築學
本專業隸屬華僑大學建築學院。本專業在福建省排名第一,以全國第十四名通過住建部全國高等學校建築學專業評估,根據坎培拉協議取得國際認證。2018年3月,建築學學科群入選福建省高原學科“雙一流”建設學科。2021年獲評住建部建築學研究生專業教育評估優秀。本專業結合了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重大需求,以探索中西文化交融與地域性策略相互作用下建築文化的傳承創新與人居環境發展的演變規律。本專業旨在培養學生完成研究生階段的學習任務,使其掌握建築學科專業的基礎理論及其研究方向的專門知識,並熟練運用文獻閱談、資料收集和實地調研等多種科研方法,同時也讓學生熟悉該學科方向的國內外學術動態,具備獨立開展科學研究的能力。
2. 土木水利
本專業隸屬華僑大學土木工程學院。為了適應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加快生態文明城市建設,本專業涵蓋領域: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含給排水等)等研究方向,旨在培養掌握土木水利領域的基礎理論、先進技術方法和手段,具有獨立從事工程諮詢、工程設計、工程研究、工程開發、工程施工、工程管理、生態修復等能力的應用型、複合式高層次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人才。
3. 企業管理
本專業隸屬華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特色是重視現代管理理論和方法的創新與突破,把現代管理學、經濟學前沿理論、資訊技術方法等交叉學科的最新理論、方法及技術手段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強對現代企業組織在制度安排、公司戰略規劃、公司運營及其他企業管理中涉及諸如協調博弈策略選擇及制度激勵設計、公司財務及投融資決策、現代管理理念、企業資訊化技術運用等新問題的理論研究,同時也重視對我國企業理論、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問題的探索。
4. 法律
本專業歸屬於華僑大學法學院,法學學科於1993年獲批經濟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是我國華南地區第一個經濟法學碩士點。法學學科現有一個本科專業(法學專業)、一個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和一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法學本科專業入選教育部“雙萬計畫”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和福建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法學學科獲評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原學科”、福建省重點學科。本專業不斷深化人才培養模式,積極服務澳門經濟發展與地方法治需求,以職業型與複合型人才培養為目標,主要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和法律服務以及相關行業領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層次應用型、複合型法治人才。
5. 美術
本專業隸屬華僑大學美術學院,以融入閩南地域美術資源為特色,博才中國優秀傳統文化之眾長,採用課堂繪畫實踐為主的教學方式。本專業涵蓋西畫、中國書畫兩個研究方向,以研究中西方藝術語言的流變、藝術創作與當代社會的聯繫為主要目標,授課教師均畢業於“九大美院”或“雙一流”高校,可根據學生藝術旨趣進行針對性、系統性的專業訓練。本專業旨在培養具有高水準創作能力及學術研究能力的實踐與研究型人才。本專業畢業生能夠勝任專業畫家、藝術教育與文化創意產業方面所需的創作、教學、管理與策劃等相關工作。
二、報考資格
(一)身份條件
港澳地區考生持 1.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2.《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二)學歷條件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已獲得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以及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結業生,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五)報考以下專業研究生,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應滿足:
報名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前所學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報名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前所學專業須為法學專業(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方可報考)。
三、報名
(一)報名包括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個步驟。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23年3月1日。
(二)現場報名
1.考生在規定報名時間到澳門業餘進修中心(地址及聯繫方式見後)現場報名並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澳門元500元,取錄與否概不退還。
2.現場報名時須提交如下材料(並需檢驗其正本):
(1)華僑大學2023年港澳臺僑、外國留學生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
(2)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4)學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提供在讀證明)或同等學歷文憑;
(5)大學本科成績單。
(上述各項所需證件、證書及成績單等檔, 均需檢驗其正本而繳交副本。)
(三)網上報名
1.考生現場報名完成後,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陸華僑大學“港澳臺僑及外國留學生研究生報考系統”(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報名。報名前應先閱讀“系統公告”,獲取系統填報操作指南。報考介面選擇“普通考試”入口。
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逾期不再補報。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得修改資訊。考生須準確填寫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一經發現個人填報不實或虛假資訊,取消報名資格。
2.網上報名時須上傳如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正反面均需提供。
(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畢業於內地(祖國大陸)高校的考生應提供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畢業於國(境)外高校的考生應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認證材料或同等法律效應的認證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應提供預計畢業證明或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3)畢業院校出具的成績單(原件或公證件,中/英文以外版本須翻譯成中文)。
(4)推薦信。由兩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學者出具的推薦信(中/英文書寫,需注明推薦人的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繫方式)。
(5)個人1寸彩色證件照(半年內近照,無PS,正面免冠,jpg/jpeg格式)。
(6)學習計畫(不少於800字)。
(7)其他材料(發表的學術論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如有)。
考生應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掃描件。若因考生材料提供不完整而造成無法通過報考資格審核,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填報志願: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
四、入學考核
華僑大學採取申請審核制。考生通過報考資格審核後,進入各專業學術審核。學術審核為綜合評審,含材料評價、筆試/面試等。時間約為2023年4月,學術審核相關安排如內容、形式、考核標準、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一)建築學
(1)由建築學院具有高級職稱的本校教師組成面試考核小組。
(2)面試考核目標:考察考生專業素質、業務能力及邏輯思維與表達能力。
(二)土木水利
(1)由土木工程學院相關學科碩士生導師組成面試考核小組。
(2)面試考核內容: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運用本學科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瞭解和專業外語聽說能力的測試等。
(三)企業管理
(1)由工商學院副高級以上職稱或相當資質的本校碩士生導師組成面試考核小組
(2)面試考核目標:考察考生英語能力和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瞭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四)法律
(1)由法學院副高級以上職稱的相關專業教師組成面試考核小組。
(2)面試考核目標:考察考生專業知識、專業素質,外語聽說能力,邏輯思維與表達能力等。
(五)美術
(1)由美術學院相關學科碩士生導師組成面試考核小組。
(2)面試考核目標:考察考生審美能力、繪畫實踐能力,對藝術現象的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五、錄取及入學
我校審查考生報名資料,結合學術審核結果、體檢結果等,綜合考量並擇優錄取。學生於2023年7月上旬到澳門業餘進修中心領取錄取通知書。
應屆畢業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應學歷認證材料,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於2023年9月報到入學,具體安排以學校發出的《入學通知書》為准。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習年限
學制3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七、學歷學位證書
研究生在學制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滿應修學分,完成其他培養環節,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並通過答辯和重複率電子檢測,達到畢業要求,可獲頒發畢業證書。達到華僑大學授予學位相關規定要求者,可申請授予學位證書。
八、學費標準
按照國家教育部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學費按學制收取,學生應於每一學年開學註冊前繳交每一學年學費澳門元20,630元。合共澳門元61,890元(書簿費自理)。
九、聯繫方式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地址: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85號建興龍廣場
聯繫電話:28750063 傳真:(853)28750062
網址 : http://www.caep.edu.mo
[本課程需待刊登澳門特區政府公報後方行運作]
2023年度中國內地高校研究生課程考試(澳門區) 報考辦法: https://www.gatzs.com.cn/gatzsinfo/yzDetailInfo.action?infoId=3068318688&schId=858142&categoryId=85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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